(网)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乙醇回收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乙醇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FZBGG2024120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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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博雅生物2024年度第23批招标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乙醇回收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润*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江西省抚州市。招标人指定具体交货地点。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F27003024SZ0019QT 项目名称: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乙醇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润博雅生物”)计划新建血液制品智能工厂。本项目包含乙醇废液回收、乙醇成品储存等环节,包含回收乙醇废液的乙醇蒸馏塔、回收合格乙醇和回收待检乙醇储罐及相关配套设备。具体详见《华润博雅生物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乙醇回收系统URS》。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现场安装、调试时间3个月。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需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含)以上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现场安装单位)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提供合同金额200万(含)以上制药乙醇回收系统1份业绩证明(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页、标的名称、价格页、盖章页)。 3.联合体投标:允许 1)投标文件中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含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或盖章的,仅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 评审依据: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不属于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6.其他要求:/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